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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資訊

地點及開放時間

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
*任何更動請參閱圖書館門外張貼之告示*
*為進行每日系統之備份,借還書系統將於15分鐘前截止*

上課日9:00am - 12:45pm
1:20pm - 5:15pm


一般規則

  • 同學進入圖書館前請整理自己的儀容,衣衫不整,恕不招待。
  • 圖書館是同學閱讀的地方,同學在館內應保持安靜,嚴禁嬉戲喧嘩。
  • 圖書館內不可飲食,並請保持環境清潔。
  • 離開座位前,請先整理桌凳。
  • 圖書館並非「休息室」,學生只在館內閒談或乘涼,會被勸喻離開。
  • 同學攜帶的書包及貯物袋,必須放在圖書館的書包架上或館外之儲物櫃內。
  •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若有任何遺失,圖書館恕不負責。
  • 圖書閱讀後切勿胡亂放回書架上,務請放回原處,如有需要,可請由服務生幫忙。
  • 報紙、雜誌,應小心使用,閱後須放回原處。
  • 學生不可私自移動圖書館內之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
  • 使用電腦者: 同學不可瀏覽意識不良網站,不可幫同學佔用電腦座位。
  • 各同學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違者將作犯校規處理。
  • 圖書館之規則,校方可於適當時間作出修改,以保障圖書館之權益。

借用限期

物件借用期
中、英文圖書7天
過期雜誌 7 天
參考圖書或資料、字典及百科全書只限館內參閱,不作外借

借用規則

  • 每位同學可透過學生證借用圖書館物品。
  • 學生證不可轉借他人使用。
  • 圖書館不設即日借還書服務。
  • 除過期雜誌外,報紙及最新雜誌只供館內使用,不得借閱。
  • 同學有責任留意借書時印在書後的還書日期,依時還書,過期還書,每本每日罰款$0.50。(星 期六、日及學校假期除外)
  • 如借用之光碟附有書籍或印刷紙張,學生須將該等東西一同交還,逾期交還亦須每日 罰款$0.50。
  • 同學如有圖書館資源過期未還,本館有權停止該同學一切借用權利。
  • 如同學逾期兩個月仍未能交還圖書館資源,本館將會以失書或失物個案處理同學。
  • 同學可續借書籍及物品1次。
  • 續借時,同學須帶同所借的資源到圖書館辦理手續。
  • 如發現書籍或物品有損壞情況,同學須立即通知負責圖書館的老師,以便修補。
  • 書籍借出後,同學必須保持完整,如有遺失或損壞,必須照價賠償,並受處分。
  • 凡學期結束前一星期,同學必須將所借用的圖書交還圖書館。

積分規則

加分

借書

2

每次遲還書

-2

寫書評

2

刪除書評

-2

書評被讚好(書評即使修改或刪除, 分數維持不變, 不用回復)

1

被檢舉成功 (減多少分由老師決定)

0-10

按時完成閱讀報告 / 豁免遲交

10



閱讀報告 - 報告得分數

1-1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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